外国语言进修生兼职打工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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작성자 한국어교육원 조회1,242회 작성일 25-07-07 11:09본문
在开始打工前必须先得到出入境管理事务所的许可.
工作开始前2周必须向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提出申请,未经许可工作时将被罚款
□ 基本原则
原则上禁止外国语言研修生的盈利和就业活动。 但是,钟点工就业许可仅限于事先得到的情况。
通常仅限于学生兼职水平的时间制就业(单纯劳务等)活动,专业领域除外
□ 允许对象
- 自韩国入境之日起超过6个月者(未超过6个月者就业时征收罚款)。
- 全体学期出席率平均90%以上,拥有TOPIK 2级以上者
□ 可工作时间:25小时/周
- 持有TOPIK二级以上: 25小时/周
- 未持有TOPIK成绩:10小时/周
□所需材料:兼职就业确认书(申请书),劳动合同原件,营业执照复印件,TOPIK资格证复印件,在校证明
□ 申请方法:准备所需材料 → 访问韩国语教育院办公室 → 向出入境·外国人厅申请小时制兼职 → 获得许可 → 开始兼职
※ 未通过出入境审核时不可工作
□ 就业限制雇主及业种
因过去非法雇佣等处罚经历而限制发放签证的企业及雇主
制造业、建设业。但是,制造业在TOPIK 4级以上时允许例外。
限制E-1 ~ E-7 专业领域及 E-9 ~ E-10 领域
限制以未成年学生为对象的外语教育相关设施的时间制就业活动
例: 英语儿童咖啡厅,英语夏令营,外国语会话学院等
未与用人单位签订直接雇佣合同的就业活动
例:送货代跑企业骑手等
派遣、承包、斡旋关系的就业活动
远程办公(居住、大学所在地为准,首都圈最长1小时30分钟)
□ 违规者处理标准
1) 未经许可就业时
- 依照法律第18条处罚当事人及其雇主
- 第1次揭发时违反程度轻微时,通知处理后允许滞留
- 第2次揭发开始强制驱逐
2) 获得许可但违反许可条件
- 第一次揭发时给予严重警告
- 第2次被揭发时,根据法律第89条,留学期间不允许钟点工就业
- 第3次揭发时根据法律第89条取消留学资格
첨부파일
- 어학연수생 아르바이트 안내문_중국어.pdf (332.3K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