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校生出国时重新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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작성자 국제어학원 조회1,499회 작성일 20-05-28 16:49본문
2020年6月1日起出国后想要再次入境韩国的已登录外国人,根据《出入境管理法》第30条必须获得重新入境许可,未获得再入境许可时,外国人登录将被注销。
重新入境许可可在全国出入境管理所、外国人官署申请。(在机场也可以申请)
【提交诊断书通知】
自2020年6月1日起,计划出境后再次入境韩国的已登录外国人,需自当地出发之日起48小时内接受新冠病毒相关检查,并携带记录相关诊断明细的诊断书方可入境。【外交(A-1), 公务(A-2), 协定(A-3), 在外同胞(F-4) 滞留资格者除外】
【诊断书相关注意事项】
■ 诊断书需由当地有效医疗机构签发,仅认定英文签发的文件。
■ 诊断书应注明发热、咳嗽、发冷、头痛、呼吸困难、肌肉痛、有无肺炎症状及检查日期(出发日之前48小时内检查),检查者需及时记录。
■ 诊断书上不需要记录新冠病毒检查是否为阴性。但是否有记录是认证该诊断书的标准。
未接受诊断或未携带有效的诊断书,伪造文件或提供虚假文件时,将遭拒绝登机或拒绝入境。
学期结束后,有计划出国或回国的学生请理解并遵守上述规定。
첨부파일
- 재학생들의 해외 출국 시 재입국 허가 안내.pdf (151.4K)